番禺区市桥中学——番禺区市桥街西片华侨城居委共建文明单位协议

        为下一代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进一步加强学校和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继续拓展德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方法、新模式,并有效地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意见》的精神,番禺区市桥街西片华侨城居委与番禺区市桥中学经协商,决定携手共同开展学校·社区共建文明单位活动,协议内容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双方都高度重视,经讨论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负责安排共建活动的有关事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西片社区主任、各小区的居委主任、市桥中学校长。
    副组长:双方负责共建的主要领导。
    组  员:华侨城居委办公室成员、市桥中学团委、学生工作处老师、市桥中学学生的部分积极分子。
   
    二、宗旨和目的
    双方本着互促互励、力求把握时代脉搏,以与时俱进为信念共建文明单位。目的在于为下一代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进一步加强学校和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各自优势互助互补,争取成为各自系统的“文明单位”、“先进单位”,为促进番禺的三个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三、共建内容
     A、双方:
     1、社区、学校双方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互相交流学习心得,进一步加深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争创“三有一好”,争做时代先锋。
     2、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讨和安排共建活动内容,做好部署规划,使工作安排得有条不紊,正常开展。各项活动必须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3、利用“元旦”、“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及教师节,互相慰问。
     4、发挥各自长处,到敬老院、街道、社区等地参加公益活动,积极推动学雷锋活动的深入开展。
     5、不定期组织互访活动,加强了解和合作,研究探索“共建”的新路子、新方法。

B、市桥中学:
      1、为华侨城居委提供有关文娱、体育、电教等多方面的方便。
      2、派出师生代表、管乐队员等协助社区开展一些需要的活动。
      3、其它一些校方力所能及的事。

      C、华侨城居委:
      1、与学校共同商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措施,帮助学校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
      2、发现市桥中学学生有违法乱纪行为,要及时制止或打电话通知学校领导。
      3、组织学生到社区参观学习,做一些学生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活动。
      4、收集社会人士对学校办学的意见,提出有益的建议。               

  2005年2月24日初稿